关于原木期货和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鑫期运字〔2024〕66号 时间:2024-11-11 浏览:468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发〔2024〕458号、大商所发〔2024〕459号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原木期货及期权注册,现将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原木期货:
一、上市交易时间
原木期货自2024年11月18日(周一)起上市交易。
交易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原木期货暂不开展夜盘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LG2507、LG2509、LG2511。
三、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新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12%。我司收取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3%。
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四、相关费用
1.交易手续费:我司原木期货合约默认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六。
2.申报费:
品种 | 收费标准:元/笔 | ||||
信息量≤4000笔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OTR≤2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OTR>2 | 信息量>8000笔;OTR≤2 | 信息量>8000笔;OTR>2 | |
原木期货 | 0 | 0 | 1 | 2 | 5 |
原木期货合约申报费按合约统计。
合约申报费=∑(客户或者非期货公司会员当日在合约上各档位信息量×该档位收费标准)。
信息量=报单笔数+撤单笔数;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报单笔数-1。
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立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报单笔数、撤单笔数、有成交报单笔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五、组合保证金
原木期货合约参与组合保证金优惠。
六、持仓信息公布
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按规定公布合约相关成交量和持仓量。
新合约的挂牌基准价、交割区域、地区升贴水、指定质检机构、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车板交割场所等事项由交易所于上市前另行通知。
原木期权:
一、上市交易时间
原木期权自2024年11月19日(周二)起上市交易。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盘。原木期权暂不开展夜盘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
原木期权首批上市交易合约是以LG2507、LG2509、LG2511期货合约为标的的期权合约。
三、挂牌基准价
根据BAW美式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原木期权合约的挂牌基准价,模型中的利率取最新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波动率参考原木现货价格历史波动率等因素综合确定。挂牌基准价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结算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随结算数据一同发布,也可通过大商所网站(www.dce.com.cn)查询。
四、交易指令
原木期权交易可以使用限价指令和限价止损(盈)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与标的期货相同,为1000手。
五、行权与履约
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30,客户可以提交“行权”、“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和“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申请。在到期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30,客户可以提交“取消期权自动行权申请”。
六、持仓限额
原木期权持仓限额为1500手。原木期权与原木期货分开限仓。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期权品种的持仓限额。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持仓合并计算。
七、组合保证金
自2024年11月19日结算时起,原木期权2507合约月份的合约参与组合保证金优惠。
八、相关费用
1.手续费:我司原木期权合约默认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6元/手。原木期权行权(履约)手续费收取标准与期权交易手续费相同。
2.申报费:原木期权收取申报费,收费标准与已上市期权品种一致(见下表),按日收取。
期权品种 | 收费标准:元/笔 | ||||
信息量≤4000笔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OTR≤2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OTR>2 | 信息量>8000笔;OTR≤2 | 信息量>8000笔;OTR>2 | |
原木期权 | 0 | 0 | 1 | 2 | 5 |
原木期权合约申报费按合约月份统计。
合约申报费=∑(客户或者非期货公司会员当日在合约上各档位信息量×该档位收费标准)。
信息量=报单笔数+撤单笔数;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报单笔数-1。
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立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报单笔数、撤单笔数、有成交报单笔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九、做市商制度及合约询价
原木期权交易实行做市商制度。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以在非做市商持续报价合约上向做市商询价,做市商持续报价合约以大商所网站发布为准。询价请求应当指明期权合约代码,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应低于60秒。同一交易编码在一个期权品种上每日询价上限为200次。
特此公告。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