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期所相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
来源:鑫期风字〔2016〕18号 时间:2016-11-11 浏览:3063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期所发〔2016〕158号文件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对铝、铅、锌和锡相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做如下的调整,自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
铝、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幅调整为6%。
铅、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幅调整为6%。
如上述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的标准不同时,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不作调整。
由于近期部分上市品种价格波动较大,成交活跃,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