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期间调整客户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17〕7号 时间:2017-03-28 浏览:3014次
尊敬的投资者:
2017年清明节临近,公司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清明节前后相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做如下的调整:
一、 自2017年3月30日结算时起,
上海期货交易所: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调整到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大连商品交易所:
铁矿石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涨跌停板幅度为9%.
郑州商品交易所:
棉花、玻璃、甲醇、菜籽油、硅铁、锰硅、强麦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菜籽粕、PTA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白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统一调整为6%。
如上述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的标准不同时,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不作调整。
二、2017年4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铜、铝、锡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5%,白银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其余合约恢复至原标准。
三、夜盘交易时间提示:
大连商品交易所:3月30日、31日晚不进行夜盘交易,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3月31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5日所有商品期货品种的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理性投资,确保资金合理利用,以防范节假日期间因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引起的风险。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