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国庆期间调整客户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17〕17号 时间:2017-09-25 浏览:2973次
尊敬的投资者:
接各交易所的通知,国庆节休市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8日,为防范国庆节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17年9月27日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上海交易所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3%调整为17%,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7%;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4%调整为17%,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7%;
铜、铝、锌、铅、镍、锡、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5%调整为19%,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8%;
螺纹钢、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6%调整为21%,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9%;
线材、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不作调整。
大连交易所
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3%调整为17%,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为7%;
黄大豆2号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7%,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为7%;
鸡蛋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3%调整为17%,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为7%;
铁矿石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7%调整为21%,涨跌幅限制由8%调整为9%;
焦煤、焦炭、胶合板、纤维板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不做调整。
郑州交易所
除菜籽、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外的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比例调整至17%,除菜籽、强麦外的其他期货合约涨跌幅度限制由原比例调整为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2017年10月9号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未出现单边市起,各交易所相关品种恢复至调整前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幅度水平。
夜盘交易时间提示:
9月29号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10月9号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8:55-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鉴于国庆节和中秋节休市时间较长,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广大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加强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合理利用,以防范节假日期间因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引起的风险。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