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劳动节期间调整客户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及连续交易时间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18〕6号 时间:2018-04-26 浏览:3264次
尊敬的投资者:
接各交易所的通知,劳动节休市时间为4月29日(星期日)至5月1日(星期二),4月28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为防范劳动节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18年4月26日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若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2%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7%。
2018年5月2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黄大豆2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鸡蛋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13%不变,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焦炭、焦煤、铁矿石、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8年5月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标准;黄大豆2号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5%和13%;鸡蛋品种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5%。
四、郑州商品交易所:
自 2018 年 4 月 26 日结算时起,PTA、动力煤、菜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棉花、菜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白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4%,棉花、菜油、白糖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为 5%。
2018 年 5月 2 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五、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以上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收取标准与此通知规定的不同时,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六、连续交易时间提示:
4月27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5月2日(星期三)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理性投资,确保资金合理利用,以防范节假日期间因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引起的风险。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