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元旦期间调整客户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及连续交易时间等事项的通知
来源:鑫期风字〔2018〕32号 时间:2018-12-26 浏览:2876次
尊敬的投资者:
接各交易所的通知,2019年元旦休市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2019年1月1日(星期二),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至2018年12月30日(星期日)周末休市,为防范元旦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
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2. 大连商品交易所:
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7%和18%;
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乙二醇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5%和13%;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鸡蛋、焦煤、焦炭、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PTA、菜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 13%;
白糖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 14%。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5、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2019年1月2日(星期三)交易后,自各品种未出现单边市起,上述交易所(除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关品种恢复至调整前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水平。
特保客户以及特法客户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交易所通知同步同比例调整。
以上所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收取标准与此通知规定的不同时,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6、连续交易时间提示:
12月28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1月2日(星期三)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理性投资,确保资金合理利用,以防范节假日期间因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引起的风险。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