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鑫期运字〔2023〕42号 时间:2023-08-16 浏览:931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能发〔2023〕54号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同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注册。根据能源中心相关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时间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自2023年8月18日(周五)起上市交易,当日08:55-09:00集合竞价,09:00开盘。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
三、挂牌合约
EC2404、EC2406、EC2408、EC2410、EC2412。
四、挂牌基准价
由能源中心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五、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我司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的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7%;涨跌停板幅度为±10%,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其2倍。
六、持仓公布
当某一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达到3万手(单边)时,能源中心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成交量、买持仓量、卖持仓量。
七、交易限额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00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