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信息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广场--财经信息

中国原油期货免税鼓励政策落地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8-03-26    浏览:17427次

        近日,中国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在政策上进一步落实了中国原油期货的交易规则,鼓励国内外交易者参与中国的原油期货交易,为中国原油期货上市解决了一个后顾之忧。


        通知明确,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经纪机构),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外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境内原油期货经纪业务取得的佣金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自原油期货对外开放之日起,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原油期货取得的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金联创分析认为,这就意味着,对于上游来说,拥有中国原油期货交易资质的国内外交易机构、中介机构,因交易所产生了佣金并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对于下游来说,无论参与者是机构或是个人,参与期货投资交易所得收益,也暂时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从中国原油期货的基本思路来看,净价交易和保税交割是两大基本准则。“净价交易”是指计价为不含关税、增值税的净价;保税交割是指依托保税油库进行实物交割,即实物交割无需纳税。而此次财政部进一步明确了免税交易的规则,是给中国原油的参与者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同时也表达了中国对原油期货的高度重视,且在政策上全力助推原油期货上市,这对于中国原油期货的前景来说是极为利好的。
<< 返回

监控中心 | 人才招聘 | 法律申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3-2014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128号福州农商银行总部大楼地上15层01、02半单元  电话:0591-38113228  传 真:0591-38113200
报单电话:0591-38113219     0591-38113225

工信部网站

闽ICP备15023672号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