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将建设有色金属、天然气等8个国际交易平台
来源:鑫鼎盛期货呼和浩特市营业部转自华尔街见闻 时间:2014-08-27 浏览:3097次
周三,上海市政府表示,将在自贸试验区内建设石油天然气、铁矿石、棉花、液体化工品、白银、有色金属等8个国际交易平台。(更多精彩财经资讯,点击这里下载华尔街见闻App)
华尔街见闻曾提及,一位官员称,设立在上海自贸区的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初定于9月26日启动交易。黄金将是首批产品。“从理论上来看,目前推出白银、铂金、钯金等贵金属的交易也没有问题。”
今日(8月27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2014-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将重点推动“两个创新”(推进贸易制度创新、推进贸易方式创新)、“两个提升”(提升贸易主体能级、提升贸易服务功能)、“两个完善”(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完善贸易投资环境)。
该《安排》部分内容如下:
推进贸易制度创新
上海将深化自贸试验区投资管理制度创新,实施修订后的2014年负面清单,研究编制2015年负面清单。对一批服务业和制造业等领域提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举措。借鉴自贸试验区投资管理模式,推动“告知承诺+格式审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并逐步向全市推广。
上海将推进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深化自贸试验区“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和“区内自由”监管模式,扩大“分送集报、自行运输”试点范围。试点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争取在洋山保税港区和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启动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试点。加快研究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制度的系统建设和可行性方案,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
上海将加快与贸易投资有关的金融制度创新,包括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支持,扩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企业范围,进一步简化外币资金池管理,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研究制定自由贸易账户管理办法,推动金融机构通过设立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的方式,为区内居民和非居民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继续推出新的场外大宗商品价格指数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贸易融资需求创新金融服务。
推进贸易方式创新
上海将加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与转型,包括发布《上海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14-2020年)》,加快南京路、淮海路“两街”及上海市其他主要商圈商业结构调整,建设国际“购物天堂”;
支持南京西路、徐家汇、五角场、新虹桥、中环等建设智能商圈,推动商圈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
上海将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发布《关于上海加快推动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大宗商品、消费品及现代物流等领域平台经济发展。建立平台经济市区合作联动机制,支持鼓励大宗商品大数据平台、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大宗商品动产质押平台等一批重点平台经济项目发展;
制定并实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内建设石油天然气、铁矿石、棉花、液体化工品、白银、大宗商品、有色金属等8个国际交易平台。
上海将推动新型贸易发展,依托自贸试验区,加强对离岸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的研究,突破政策瓶颈制约,逐步拓展试点专户收支范围以及账户融资和账户理财功能,扩大离岸贸易规模。推进全球维修检测基地建设,促进服务外包等服务贸易发展。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跨境融资租赁和租赁产品创新。推动自贸试验区内“平行进口汽车”政策试点,建设平行进口汽车展示、体验、销售等综合性展示交易平台和平行进口汽车综合维修中心。
提升贸易主体能级
上海将促进总部能级提升,围绕本市重点功能区域,完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研发中心政策体系,出台“准总部”政策。聚焦研发、投资、结算等核心功能,促进营运中心、结算中心、数据中心等外资功能性机构集聚发展,鼓励设立亚太区总部、亚太营运中心。探索扩大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范围;
为外资总部机构提供更为便利的跨境资金管理和运营环境,提高总部机构调配资源的能力。
提升贸易服务功能
上海将鼓励与贸易相关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发展,取消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类公司办理融资租赁对外债权业务的逐批审批并实行登记管理,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便利融资租赁项目货款支付。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跨境租赁、异地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办理融资租赁海关业务试点等租赁业务,创新租赁产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出台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的相关政策。研究出台本市商业保理业管理办法。
上海将支持贸易空间载体转型,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商贸功能区,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模式业态、功能建设创新突破,引导已建成集聚区优化产业结构,打造产业生态链,明确新建集聚区的产业定位和布局,实现差别化发展。建立外贸进出口示范基地企业绩效考核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培育一批新兴进出口示范园区。支持出口加工区向综合保税区转型。推动各类贸易空间载体向网络化、平台化发展,加快中国(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网功能区建设。
完善市场体系建设
上海将放宽市场准入程度,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平等进入各类市场领域,促进形成多种所有制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
继续清理法规、规章和政策中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歧视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清理招投标活动过程中限制、排斥外地企业参与的规定,形成规则透明、竞争有序的市场。
全面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负面清单准入管理模式。
完善贸易投资环境
上海将提升上海口岸服务功能,编制落实《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倡议》实施方案,推动上海建设APEC成员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示范电子口岸。推动上海电子口岸与长三角以及长江流域地方电子口岸的互联互通和信息数据资源共享。继续深化区域通关改革,开展跨区域联防联控和联合执法,深化完善长三角、川渝沪以及上海与中部六省的通关协作机制。
深入推进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在本市探索实施离境退税政策,不断提升上海口岸辐射带动和服务全国水平。
上海将提升航运服务业发展能级,推动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集装箱国际中转集拼业务规模化运作,加快推动“洋山保税港区国际中转集拼中心”建设。
推动国家部委出台《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市场运行管理办法》,支持上海企业取得资质,实质开展船用保税油供应业务。
上海将增强金融政策对贸易发展支持力度,在本市进一步推进跨境人民币计价与结算,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及各项实施细则,支持自贸试验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人民币境外借款、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和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及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