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元旦期间调整客户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14-12-30 浏览:2286次
关于2015年元旦期间调整客户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关于元旦长假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相关通知,1月1日至1月3日为节假日休市,1月4日为周末休 市,1月5日正常交易且当晚恢复夜盘交易,12月31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我公司研究决定对各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 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
螺纹钢、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石油沥青、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到13%;
橡胶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到15%;其余品种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按现行规定。
特殊交易保证金如下:
FU1501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为28%;
AG1501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RB1501、Ag1501、AU1501、AL1501、HC1501、ZN1501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保证金比例调整为 15%;
PB1501、CU1501、WR1501、BU1501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RU1501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CU1503合约持仓超过28万手,但未超过32万手,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RU1505合约首日涨停且持仓超过16万手,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幅比例调整为8%;
RU1509合约持仓超过8万手,但未超过12万手,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大商所:
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幅比例调整为7%;
其他上市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按现行 规定。特殊交易保证金如下:
A1501、B1501、C1501、FB1501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第十五个交易日,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J1501、JM1501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第十五个交易日,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JD1501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第十五个交易日,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L1501、M1501、P1501、PP1501、V1501、Y1501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第十五个交易日,
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I1051合约首日涨停且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第十五个交易日,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涨跌幅比例调整为6%;
I1505、I1507、I1509、I1512、J1505、J1509、JM1505合约首日涨停,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涨跌幅比例调整为6%;
郑商所:
棉花、玻璃、白糖、PTA、ME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MA、硅铁、锰硅、动力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 证金比例调整为12%;粳稻、早籼稻、晚籼稻、菜籽油、菜籽粕、油菜籽、普麦、强麦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 整为10%。特殊交易保证金如下:
CF1501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下旬,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9%;
RM1501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下旬,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8%;
ME1501、FG1501、SR1501、TA1501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下旬,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SF1501、SM1501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下旬,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
JR1501、LR1501、OI1501、PM1501、RI1501、WH1501合约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下旬,
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TC1501合约今日交割月前一个月的下旬,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FG1506、FG1507、FG1509、FG1511合约首日涨停,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幅比例调整为7%;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所有合约不做调整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