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1日交易提示
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16-11-11 浏览:2119次
2016年11月11日交易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期货交易所:
AL1612、ZN1612、NI1612、AU1612、AG1612、RB1612、HC1612、BU1612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调整为15%。
CU1612、PB1612、SN1612进入交割月前一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调整为16%。
NI1701持仓超过3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5%。
RB1701持仓超过150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6%。
RU1701、RU1705持仓超过16万手,按交易规则,当日保证金比例为19%。
CU1701-1710未出现第二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4%,涨跌幅调整为6%。
NI1705未出现第二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3%,涨跌幅调整为6%。
RU1706出现第一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8%,涨跌幅调整为9%。
根据上期所发〔2016〕158号文件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对铝、铅、锌和锡相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做如下的调整,自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
铝、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幅调整为6%。
铅、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幅调整为6%。
大连商品交易所:
JD1611合约进入交割月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
A1611、B1611、C1611、CS1611合约进入交割月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J1611、L1611、M1611、P1611、PP1611、V1611、Y1611合约进入交割月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
I1611合约进入交割月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6%。
I1701出现第一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7%,涨跌幅调整为9%。
I1702、I1704、I1706、I1708未出现第二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4%,涨跌幅调整为6%。
I1703未出现第三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4%,涨跌幅调整为6%。
I1707出现第三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9%,涨跌幅调整为11%。
根据大商所发【2016】287号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
自2016年11月10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自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焦炭、焦煤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郑州商品交易所:
RM1611、RS1611、OI1611进入交割月起,保证金调整为23%。
CF1611、FG1611、TA1611、SR1611进入交割月起,保证金调整为24%。
WH1611、MA1611进入交割月起,保证金调整为25%。
CF1701-1709出现第一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3%,涨跌幅调整为7%。
FG1705、FG1709出现第一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3%,涨跌幅调整为7%。
TA1701出现第一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3%,涨跌幅调整为7%。
FG1710未出现第二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11%,涨跌幅调整为5%。
RM1701未出现第二个涨停板,保证金调整为9%,涨跌幅调整为5%。
根据郑商所发【2016】147、150号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
玻璃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为5%。
动力煤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为6%。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特此通知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