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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连载】《期海护航-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二)

来源:中期协    时间:2015-03-11    浏览:3640次

【新书连载】《期海护航-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二)

2015-03-10

入市准备篇


第二章 投资者的自我评估


一、投资者自我评估的必要性

期货交易实行以小博大的保证金交易方式,保证金比率越低,杠杆效应越大,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这种交易特点客观上要求投资者具备较高的期货专业知识水平、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对自身是否适宜参与期货交易、如何参与期货交易的认识,对后续交易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投资者在进入期货市场之前,应当进行自我评估,如果盲目入市,很可能给自己带来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投资者开展自我评估的四个方面

投资者进行自我评估时,可以从主体资格、专业知识、抗风险能力、身心条件等方面入手。在评估过程中,应当充分理解“买卖自负”的金融市场原则,审慎决定是否适合参与期货交易,避免盲目入市。

(一)主体资格方面

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设定了主体资格要求,不满足这些要求即不能开户交易。投资者可以查阅《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确认自己是否属于法律法规等禁止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员或机构。期货公司提供的《期货经纪合同》一般也会列明被禁止的人员或机构范围。

当前,被禁止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员或机构主要包括:

1.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2.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4.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6.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专业知识方面

在进行期货交易之前,投资者应当确认自己是否掌握了必要的期货专业知识,包括期货基础知识、交易规则、法律法规,以及自己是否有一定的交易经历。

1.期货基础知识

在这方面,投资者需要判断自己对以下知识的了解程度:期货市场概况、市场组织结构和投资者情况、产品情况、交易目的和交易方式、交易分析方法、风险控制等。其中,期货市场概况包括期货交易的特征、期货市场的功能与作用;市场组织结构和投资者情况包括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期货公司、其他期货中介和服务机构、投资者等;产品情况包括了解产品特点和风险特性;交易目的和交易方式主要是参与期货交易的目的,如套期保值、投机、套利;期货价格分析包括期货行情解读、基本面分析方法、技术分析方法;风险控制包括期货市场风险的类型和识别、“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控制。

另外,由于期货市场由现货市场发展而来,并且为现货市场、实体经济服务,期货市场行情容易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等多重因素影响,期货交易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信息交易,投资者对相关知识和资讯进行充分了解也非常必要。

2.交易规则

期货交易规则是期货市场运行的基础。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前,应当确保对期货合约、交易规则等有基本、必要的了解,否则有可能因违反交易规则,受到期货交易所或监管部门的处理。投资者可以到各期货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等查询和了解这些规则内容。

期货交易的基本制度和规则包括: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持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套期保值审核制度、交割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风险警示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3.法律法规

除了期货交易规则,投资者也需要知晓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相比于期货基础知识、交易规则,投资者在日常交易中一般并不直接用到法律法规,但是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是期货市场运行的基础,也是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保障,而且期货基础知识、交易规则很多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因此,投资者在进行自我评估时,知晓自己对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对未来交易的顺利进行、权益的充分保障很有帮助。

4.交易经历

对于投资者来说,交易经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具备期货交易经历可以更好地掌握交易技巧,更加熟练地应对各种行情变化。这里所说的交易经历指的是投资者的亲身交易经历。书本上的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别人的交易经验,虽然能够对投资者交易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不能等同于亲身交易经历;其他金融、现货的交易经历对期货交易可能会有帮助,但相互之间没有必然关系,不能生搬硬套或者纸上谈兵。

(三)抗风险能力方面

由于期货交易的高风险特点,对抗风险能力的评估是投资者自我评估的核心之一。投资者在进行抗风险能力评估时,可以从自身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和承受能力方面进行评估。其中,财务状况包括资产情况和收入情况,特别是金融资产情况,财务状况越好,抗风险能力越高。风险控制和承受能力包括风险识别、处置和承受损失的能力。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期货交易的高风险特点,选择合适数量的资金入市交易,避免将全部或大部分资金用于期货交易,从而影响自身的生产、生活。另外,投资者也不要使用借贷资金进行期货交易,避免进一步放大杠杆或者在损失发生后出现偿债困难,更不要利用配资参与交易。

(四)身心条件方面

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前,除了要进行上述几个方面评估外,也不能遗漏评估自身的身心条件。期货的交易特点和风险特性,在放大盈利的同时也放大了亏损,这对投资者的心理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投资者在准备进行期货交易前需要树立正确的交易理念,做好“买卖自负”的心理准备,克服各种不良心态,避免因心理素质不过关影响自身交易,加大交易风险。同时,由于国内外期货价格联动性强、部分期货品种推出了夜盘连续交易、投资者需要随时关注市场行情走势等原因,期货交易也对投资者的身体条件提出了一定要求。因此,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前应当评估自己的身心条件。

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在自我评估、确定自身投资风险偏好的基础上,还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易策略。

三、投资者需要持续开展自我评估

已经进行期货交易的投资者持续开展自我评估也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投资者的自我评估是对其某一时期或某一时点是否适合进行期货交易的判断,随着期货市场和投资者自身情况的变化,之前所做的判断可能已经不十分准确,需要投资者定期进行持续性评估,以确认自己是否适合继续从事期货交易。

对已经实际参与交易的投资者来说,其期货专业知识一般会随着交易经历的增加而不断丰富,但抗风险能力、身心条件并不必然相应地提高。例如,在交易期间,投资者亏损增加、财务状况恶化、身体健康水平降低、交易心理压力加大等,都可能导致其不再适宜继续参与期货交易。市场情况的变化也有可能导致投资者不宜继续参与期货交易。当前,期货市场进入创新发展的新时期,期货市场总体情况、市场结构、交易特点、运行状况等持续变化调整,对投资者不断提出新的要求。

综合以上内容,投资者只有持续性地开展自我评估,才能确保自身始终处于适宜参与期货交易的状态,以更好地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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