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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鑫鼎盛期货 时间:2016-12-05 浏览:3075次
什么是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指未经批准从事依法应由证券监管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批准,应受法定监督的证券发行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活动。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大类:一是非法发行股票;二是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三是非法经营期货业务。
非法发行股票,是指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擅自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变相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采用广告、公告、电话、信函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以及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的行为。如果是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经证监会批准,股票转让后,公司股东不得超过200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的行为也是变相发行股票。
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的机构和个人从事的证券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
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是指有关公司或个人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或者擅自从事期货业务,或者组织变相期货交易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