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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关于防范“共享屏幕”网络诈骗的风险提示
来源:福建证监局 时间:2023-09-26 浏览:837次
随着网络科技的进步,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不法分子利用新技术诱骗消费者泄露账户密码、转账汇款等,致使消费者面临个人信息泄露、征信受损以及经济损失等风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网络安全,谨慎使用“共享屏幕”功能,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一、利用“共享屏幕”功能窃取账户信息主要手法
第一步,不法分子通过视频通讯软件联系消费者,冒充公安机关人员或微信、支付宝、京东等金融平台客服,并出示伪造的工作证件、征信报告等骗取消费者信任。
第二步,不法分子谎称“消费者需取消名下不实贷款、调整贷款利率、关闭金融账户等,否则会影响到个人征信”,诱导消费者下载在线视频会议APP并开启“屏幕共享”,远程引导消费者操作手机银行APP。而消费者一旦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手机上的任何信息都会同步显示到不法分子的电脑上。不法分子便轻而易举地获得消费银行卡号、余额、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和登录密码等重要信息。
第三步,不法分子利用窃得的账户信息卷走存款;或以“消除贷款账户”“清空额度”“资金冻结”等理由诱导消费者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或在网贷平台上申请的贷款转入指定账户之中,待转账完毕,就立刻拉黑消费者,随即失联。
二、有关提示
(一)警惕之弦要绷紧。对来历不明的电话或短信要提高警惕,尤其是陌生人申请添加私人社交账号或者通过视频会议软件进行手机屏幕共享时,要谨慎判断对方身份,以免落入诈骗陷阱。
(二)个人信息不透露。消费者要注重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不要将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轻易透露给他人;手机不随意安装非官方应用,以免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隐患。如遇到不法分子窃取和非法利用个人信息,或遭受不法分子威胁、恐吓,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